图自“中国国际航空”公众号
具体上,自2023年1月5日(含)起销售的客票,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为人民币4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为人民币80元。
婴儿旅客免收;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按实际收取标准减半收取,即800公里(含)以下每航段收费标准为20元/人,800公里以上每航段收费标准为40元/人。
首都航空的通告截图自幸福航空微博。此次调整之前,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为: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6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120元。
另据媒体报道,12月30日,机票代理平台接到多家国内航司消息:自2023年1月5日(出票日期)起,调整国内航班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800公里及以下航段成人旅客的燃油附加费降至4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降至80元。
根据多家航空公司的通告,燃油附加费以原始出票日期的金额为准,2023年1月5日(不含)前出票的客票若换开到2023年1月5日(含)之后,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中新财经)
1月6日起,甘肃省公积金恢复“商转公”******url:https://m.gmw.cn/2023-01/06/content_1303246164.htm,id:1303246164 关于恢复“商转公”贷款业务办理的通告 省属和中央在兰单位各缴存职工: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减轻职工购房压力,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即日起恢复“商转公”贷款业务办理。 业务办理详情请致电公积金服务热线(0931-12329)或前往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各业务受理大厅咨询。 特此通告。 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23年1月6日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