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公布2023民生清单 这些事被重点关注!******
中新网北京2月2日电(记者 袁秀月)2023年,各地政府要重点办哪些民生实事?随着2023年省级两会落下帷幕,各地政府工作报告中的民生实事清单受到外界关注与讨论。
最近,多地还陆续出台相关文件,推动重要民生实事项目落实落地。其中,养老服务、婴幼儿托育、生育支持政策、就业等成为高频词。
资料图:江苏无锡,一家养老机构内欢声笑语。周贤览 摄多地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大量增加养老床位
“一老一小”关乎千家万户,观察各地公布的民生实事清单可以看到,养老服务、婴幼儿托育、教育助学等关乎老人和孩子的话题占据相当篇幅。
在养老服务方面,多地都给出了具体的目标数字。比如,河南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完成6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内蒙古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新建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级养老服务站2350个,对200所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服务功能进行拓展提升。
江西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则提到,新增家庭养老床位1.3万张。吉林的50项民生实事中包括,建设100个综合嵌入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100个社区老年食堂。而浙江的民生实事清单中提到,新增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8000张、持证养老护理员6000人。
记者注意到,多地的措施都集中在社区养老、居家养老方面,从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到建设养老床位、社区老年食堂,再到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大多通过推进硬件设施建设,来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也有部分地区着重“软件”,如提升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素质、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构建城市居家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等。
资料图:社区“宝宝屋”里,专业育儿师带着孩子做游戏。江宁路街道供图多地增加托位、学位 最高达10万个
在减轻生育、养育和教育负担方面,多地都提出要增加托育机构、婴幼儿托位、学位等。
如《河北省2023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提到,创建标准化示范性托育机构300家。山西的民生实事清单中提到,每个县建设1所80—150个托位的示范性公办综合托育机构。
河南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10万个。“湖北省2023年10大民生项目清单”中提到,新增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4万个,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1.5万个。宁夏提出,每千人托位数达到2.4个。《北京市2023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分工方案》中则提到,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新增托位6000个。
多地还提出,要优化完善生育支持政策。其中,四川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托育服务。宁夏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完善三孩生育配套措施,试行宁夏户籍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发放育儿补贴金制度。天津的20项民心工程中提到,实施积极生育保险政策,统筹提高生育保障待遇,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并享受待遇。
在义务教育方面,多地都提出要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增加学位。如福建《二○二三年省委和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中提到,新增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5万个。浙江的民生实事清单中提到,新改扩建公办中小学校100所,新增学位8万个。
《北京市2023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分工方案》中提到,新增中小学学位2万个,扩大教师交流轮岗比例,持续开展小学暑期托管服务。
1月31日,求职者在江苏省零工市场大厅内的企业招聘台前咨询。 中新社记者 泱波 摄“确保每个家庭至少有一人稳定就业”
2023届全国高校毕业生预计达到1158万人,同比增加82万人。稳就业保就业至关重要,多地的民生实事清单中,都提到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把促进青年人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
如河北提出了“全省城镇新增就业86万人”的目标任务,上海提出了“新增就业岗位55万个以上”的目标任务,等等。
针对高校毕业生,多地还出台相关措施,如鼓励基层就业、返乡创业等。甘肃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湖北提出,扶持大学生创业项目600个以上,新增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40万人以上,新增返乡创业5万人以上。
宁夏提出,对毕业两年内初次创业学生给予创业补助,支持城市灵活就业人员从事电商、快递、送餐、家政等行业,新增创业担保贷款10亿元以上,培育创业实体9000个。
对于就业困难人员,多地的民生实事清单也有提及。如宁夏提出,开发城乡公益性岗位9000个,“确保每个家庭至少有一人稳定就业”。
辽宁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严防规模性失业风险。山西则提出,推动公益性零工市场县县全覆盖,让零工等活不再“站马路”。(完)
春节旅游遇风险,消费者该如何规避?****** 作为新冠降级后的首个小长假,“阳康”后,有人赶着春运回家过年,也有人选择抓住春节小长假去旅游,寻找久违的“诗和远方”。对于旅游出行高峰期可能出现的种种问题,人们该如何应对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南磨房法庭张倩通过新京报对广大旅客进行风险提示。 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旅客该怎么维权? 在案例A中,春节期间,小王精心挑选了一条“苏杭”爆款旅游线路,打算带父母前往游玩,并通过某旅行社订购了上述旅游产品,双方对行程路线、具体景点等进行了明确约定。游玩过程中,因合同约定的苏州著名的A园林景点过于火爆,导致旅行社未能成功预订该景点门票,后旅行社擅自将行程路线中的A园林变更为B园林,小王一家的体验大打折扣。事后,小王将旅行社诉至法院,要求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旅行社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 张倩解释,春节是旅游旺季,因游客激增导致热门景点无票、网红酒店涨价的情形,屡见不鲜。在此情况下,旅行社应当与旅游者充分协商,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变更旅行路线或住宿安排。如未经协商,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安排、降低酒店标准的,旅游者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要求旅行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报名“低价游”却秒变“高价购”,旅行社要担责吗? 在案例B中,春节期间,某旅行社对外推出“云南7日游,只要399”的活动,已经退休的老张对此心动不已,于是报名参团。哪知在旅行过程中,不仅大部分景点都是“一晃而过”,还增加了好多购物环节,迫于导游的压力,老张无奈购买了一条蚕丝被、两块玉石共花费12000元。事后,老张将旅行社诉至法院,要求旅行社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张倩解释,近年来,旅行社为招揽游客、谋取利益,往往以不合理低价组团,旅游者本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却不曾想“旅游”变“旅购”,心情和体验都大打折扣。低价旅游团的“盛行”,导致旅行社欺客宰客、强迫购物的现象层出不穷。 旅游者要擦亮自己的眼睛,选择具备相应资质且价格合理的旅行社,避免陷入低价、免费旅游的陷阱。如若发生被强迫购物的情形,旅游者可保留好消费凭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情形时,可在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此外,如旅行社或导游存在欺诈或胁迫的情形,旅游者亦可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或第一百五十条主张权利,并要求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拼团“自驾游”,“免责协议”难免责 在案例C中,小李和小赵都是某俱乐部的“自驾游”爱好者。春节期间,俱乐部组织者在微信群内发布一条“自驾游”报名信息,拟按照自己制定的旅游路线组织几名会员“AA制”自驾出游,小李、小赵看到消息后立即报名。出发前,大家签订了一份内容为组织者仅安排出行过程中的吃、住、行,其他问题都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责任的“免责协议”。行程过程中,因山路曲折,又恰逢雪天路滑,小李驾驶的自家车辆不幸侧翻,小李及坐在副驾驶的小赵均受重伤。事后,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小李负本次事故的全责,小赵便将小李及俱乐部组织者诉至法院,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张倩解释,随着“自驾游”的日益盛行,小规模组团出游的需求越来越大,一些车友俱乐部应运而生。一般情况下,俱乐部组织者负责制定“自驾游”路线、安排住宿饮食,参与者自行准备车辆或与他人拼车出行。此外,大家往往还签订“免责协议”表明自愿参与,责任自负的意愿,以此免除“后顾之忧”。但在损害发生时,这样的“免责条款”并不能完全真正免责,小李作为直接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俱乐部组织者因未在活动中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审慎制定行程路线、提前预测天气状况、合理规划出行时间等,亦应向小赵承担侵权责任。 “自甘风险”参加活动,受伤需自己担责 在案例D中,小吴报名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草原3日游”旅行团。按照旅游行程,小吴观看了精彩的赛马比赛及摔跤比赛,观看过后,作为体育爱好者的小吴跃跃欲试,强烈要求与专业摔跤手“比试”一下,现场导游再三向其释明摔跤的风险,小吴却置之不理。一番小试过后,小吴被摔伤,经诊断为踝关节骨折。事后,小吴以在旅游过程中受伤为由,将旅行社及摔跤手诉至法院,要求对其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张倩解释,随着旅游业的不断发展,具有民俗或地域特色的旅游项目日益受到大家青睐,对于旅游过程中的特色活动,比如“草原游”中的摔跤运动、东北“冰雪季”中的滑雪运动,部分旅游者也蠢蠢欲动。 本案中,小吴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明知摔跤运动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及危险性的情况下,对于自身能力做出错误判断,并自愿参加了摔跤活动,应当认定其具有自甘风险的意思表示,对于自身受伤应自行承担责任。摔跤项目不在旅行社原定的行程中,同时导游对小吴参与摔跤活动也进行了劝阻,故旅行社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对小吴的受伤亦不承担赔偿责任。 新京报记者 左琳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