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公务部门全面禁抖音,罗智强:民进党生怕抖音一响,自己网军白养******
【环球时报特约记者 张若】大陆短视频平台抖音近来成为岛内舆论关注的焦点。
据台湾《中国时报》13日报道,台“数位发展部”日前称,抖音或TikTok(国际版)是危害台湾资通安全的产品,自2019年“各机关对危害资通安全产品限制使用原则”实施后,已限制公务部门资通设备及所属场域使用抖音。12日,民进党“立委”罗美玲质询时称,“数位发展部”禁止公务部门使用抖音,但实际上只有“行政院”及其所属部会适用此规定,并未规范到其他四大院(“立法院”“考试院”“监察院”和“司法院”),是否全面下令禁止使用?“行政院秘书长”李孟谚回复称,由于每个院有各自权责,“行政院”会持续沟通协调,盼其他四大院比照“行政院”做法办理。“行政院”发言人罗秉成还扬言,公务员若违反规定会加以惩处。他称,目前禁止范围包括公务手机,做法上单用禁止可能效果不够,所以要有一些“更好的方法”,比如在公共区域的网络范围内做一些技术上的处理,让公务员没办法接触。至于未来是否扩大到民间禁用,罗秉成声称,这部分因涉及层面较广,还需要更多讨论。
前台北市议员罗智强13日感叹,抖音全球日活跃用户数达10亿,已是年轻世代的社交新主流,连美国的民主党和拜登总统都在用抖音,民进党败选不知深入检讨,居然把抖音列为“头号战犯”,生怕“抖音一响,自己的网军白养”,索性把抖音打成“中共同路人”。他喊话,“下架抖音?我们先下架民进党”。罗智强怒轰民进党当局召唤“麦卡锡主义”的幽灵,以安全之名无限上纲,制造恐慌。民进党前“立委”郭正亮表示,“你们这群网络白痴,还活在五六年前,根本都不知道世界的网络已经发展到哪里去了”。
《联合报》评论称,要求禁用抖音的理由,有所谓“抖音一响,父母白养”,直指造成青少年沉迷。但禁抖音,青少年改玩网络游戏或频上交友平台,就不会沉迷?不从教育避免网络成瘾着手,只想掐断单一平台。也有人归结于所谓的“文化入侵”,但难道日韩视频就不是“文化入侵”?而蔡英文不也在看《延禧攻略》《甄嬛传》等宫斗剧?就连炮轰抖音的民进党“立委”林楚茵,也被爆有抖音账号,“至于‘散布虚假信息操作认知作战’,难道脸书、LINE就没有这个问题?”文章说,各种社交平台都有来自各方的视频或帖文,那是视觉商业化的网络结晶,混杂一些假信息并不奇怪,但其中更潜藏多少创意及商机,台当局扛着“国安大炮”来轰,莫非真想孤立台湾?
TikTok于2018年初在台湾设立营运团队,在台湾ios免费应用下载排行榜曾冲到第四名。目前其在台湾月活跃用户已达300多万,台湾用户日平均使用时长达38分钟,一段视频互动的平均转发率为45%。TikTok视频月播放量在31亿次左右,且这个数字每月都在快速飙升。调查显示,台湾地区的抖音使用者75%为女性,25%为男性。另一数据显示,台湾北部TikTok用户占50%,而台南和台中则分别拥有30%和20%的使用率。不少网红进驻抖音,比如“台湾表妹”,粉丝已经达170万。有分析认为,岛内一些人对大陆社交媒体的抗拒,正是对台湾边缘化的焦虑,也体现了文化上的不自信。
私募备案拟定新规严把行业“入口关”:大中型机构未受影响******
记者 昌校宇
1月10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及配套指引征求意见结束。
对于业界高度关注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实缴资本和基金产品初始实缴募集资金规模等条款,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业内人士表示,《办法》相关要求有助于加速行业出清、扶优限劣,对具有一定规模的机构影响不大,更多是约束行业内浑水摸鱼、相对不正规的机构的行为。
适度提高管理人登记要求
《办法》从基本经营、出资人和从业人员等方面出发,适度提高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要求。其中,私募基金管理人实缴资本高于1000万元(创投除外)、出资人必须以自有资金出资且有资产管理等相关经验、从业人员兼职限制等条款被市场热议。
清华大学全球私募股权研究院研究部总监李诗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身的治理结构、财务能力及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是确保私募基金规范运作的核心要素,从长远看,严把行业“入口关”,有利于提升行业规范化与专业化水平。
李诗林进一步表示,“至于已完成备案登记的存量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需要按新的要求进行规范,《办法》暂未明确规定,有待协会后续做进一步说明。”
对于《办法》对管理人登记提出更高要求,多家具有一定规模的私募证券、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均表态,目前影响不大。
衍盛资产董事长、投资总监章友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办法》立足于保护投资者和规范市场证券投资、研究活动,提出一些规范性要求,其中不乏较多执行性强的意见。从长期看,将倒逼从业人员提高业务素质、机构提高管理规范程度。
章友进一步介绍,对于目前已具备一定规模(中等以上)的私募来说,绝大多数的投研和管理体系已相对成熟,受影响不大。《办法》更多是约束行业内浑水摸鱼、相对不正规的机构。
除了明确管理人登记标准,《办法》还总结备案常见问题,明确基金备案最低规模要求等,引导私募基金回归本质。
就私募基金初始实缴募集资金规模的规定,蒙玺投资认为,“这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募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目前来看,对公司业务整体影响较小。”
北京利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人、合伙人常春林建议,小型私募应在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下,合规运营,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和品牌优势,持续为投资人带来合理回报,尽快跨过初创期。
李诗林认为,对于产品初始备案资金的要求,初衷是打击一些“买壳”“卖壳”的虚假私募行为,同时也为了保证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以后能够维持基本业务收入。不过,预计业内针对这一条款会反馈一些不同意见,特别是对私募股权基金与创业投资基金来说,在实践中,这些基金投资项目从项目接洽、投资协议谈判到完成投资交割等流程、周期较长,因此,这些基金往往是在投资项目确定以后再通知投资者实际缴付出资,而非一开始就将大量资金置于私募基金账上。此外,当前我国正鼓励私募股权及创投基金加大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项目的投资,这些投资往往不需要太多资金,基金规模过大,反而可能会妨碍这些基金对早期项目的投资。因此,建议监管层面再汇集行业内多方面反馈意见,在规范与发展之间寻求适度平衡。
《办法》或于上半年落地
值得肯定的是,《办法》在基础自律规则层面对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作出回应,进一步提升规则的科学性、透明度和有效性,为私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常春林预计,“《办法》或于今年上半年正式落地。”
华北地区某小型私募透露,“相关意见已匿名通过券商上报。由于业务实操存在特殊情况,希望监管层面对于初创机构发展中的共性情况,政策预留空间。”
中基协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末,存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92754只,规模5.56万亿元;存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31550只,规模10.94万亿元;存续创业投资基金19354只,规模达2.83万亿元。
常春林预计,未来3年至5年,私募基金行业将迎来高速发展期,投资策略也更加多元化。私募基金管理人“二八分化”将更明显,头部、中部私募或占据超过80%的管理规模,尾部私募管理规模占比将逐渐缩小,不具特色、不能够为投资者带来价值的“伪”私募将逐渐被市场淘汰。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